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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四项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权益
2020-11-1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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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四项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权益。



一、深入开展办案风险评估。在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时,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规范经济活动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把是否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作为重要标准进行评估并作出应对处理。注重落实依法办案、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杜绝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二、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等的界限。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民营经济的刑事案件应当根据犯罪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落实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从宽处理。

四、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对于涉民营经济的刑事犯罪的调查取证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相关人员范围内,不对非涉案当事人、非涉案项目和非涉案财务账册进行“普遍化”排查、调查和取证;慎重适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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